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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業固體廢物1、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明確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企業主體責任,企業應建立健全工業固體廢物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全過程的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從源頭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量、降低工業固體廢物的危害性,做好工業固體廢物的分類收集,按照國務院生態環境等主管部門的規定建設貯存設施、場所,安全分類存放,或者采取無害化處置措施。根據經濟、技術條件對工業固體廢物加以利用,對不能利用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委托給具有相關資質或能力的企業處置,并對受托方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進行核實。受托方運輸、利用、處置工業固體廢物,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合同約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企業應當建立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如實記錄工業固體廢物的種類、數量、流向、貯存、利用、處置等信息。 2、落實屬地及部門責任 落實屬地責任。要加強對鎮(街道)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鼓勵委托第三方技術機構對重點產廢企業的固廢產生量、貯存量、轉移量、利用量、處置量等情況進行抽樣核查。要加強重點產廢企業和處置企業的宣傳教育,不定期組織開展業務知識培訓,提高企業做好污染治理工作的自覺性。積極營造公眾參與一般工業固廢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圍。 落實相關部門責任。牽頭負責一般工業固廢處置的監督管理,協同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查處涉及一般工業固廢污染環境的違法案件,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負責加快推進各類固體廢物循環利用工作,積極爭取各類專項扶持資金;負責一般工業固廢綜合利用和處理技術的產業化推廣,不斷提高一般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負責協調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置工作;城市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生活垃圾中混入一般工業固廢的檢查,嚴禁收運企業混裝垃圾,一旦發現應聯合生態環境部門進行核實查處。
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半固態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的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 工業固體廢物,是指在工業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是指企業在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且不屬于危險廢物的工業固體廢物。 貯存,是指將固體廢物臨時置于特定設施或者場所中的活動。 利用,是指從固體廢物中提取物質作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動。 處置,是指將固體廢物焚燒和用其他改變固體廢物的物理、化學、生物特性的方法,達到減少已產生的固體廢物數量、縮小固體廢物體積、減少或者消除其危險成分的活動,或者將固體廢物最終置于符合環境保護規定要求的填埋場的活動。蘇州工業垃圾處理 |




